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公家具购置程序的通知

浏览:5528次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18日
各学院,部门(单位):
      按照规定,办公家具为政府集中采购物资,且涉及购置标准和固定资产登记等问题。为切实加强对办公家具购置工作的管理,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现就办公家具购置程序作进一步的明确,请遵照执行。具体如下:
      一、办公家具购置标准按照《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见附件1)、《衢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办公设备配置限额标准(试行)》(见附件2)及《衢州学院家具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3)相关规定执行,对超出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二、为有效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规定,今后办公家具原则上将每月采购一次(寒、暑假原则上不采购)。购置时,先由使用部门填写《衢州学院办公家具购置申请表》(可在后勤处网站下载),并于当月25日前将电子表、纸质表(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后勤处,并附详细的拟购置家具电子版技术参数和参考图片。再由后勤处将当月购置申请汇总,并根据采购总额填写相应的采购申请表后,于月底前报招标采购主管部门于次月初按政府集中采购规定统一实施采购。
      三、办公家具采购的验收、固定资产登记、报销等手续按照《衢州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衢州学院零星物品采购管理办法》和《衢州学院家具管理办法(试行)》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后勤管理处、招投标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后勤管理处  招投标工作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