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衢州学院关于中央空调维保定点单位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浏览:1292次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4日
 

据有关规定,现就衢州学院中央空调维保定点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衢院招2016-55

、项目名称:中央空调维保定点单位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规格及型号

中央空调维保服务

1

 6万元(每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确定中央空调维保定点单位一家,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合同起讫时间为准。服务满一年后,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完全符合校方要求,且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由使用部门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再签约壹年。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主营此类项目的企业(公司)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61114日至20161124上班时间前往衢州学院采购工作办公室(行政楼219)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12514:30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衢州学院行政楼开标室(121)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

2.投标人必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衢州学院账户。

    3.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汇票/电汇/银行转账;开户单位:衢州学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衢州西区支行 ;账号:394858341596

九、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衢州学院纪检监察室(0570-8015030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衢州学院纪检监察室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衢州学院纪检监察室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衢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投诉(联系人:严先生;电话:0570-8757615)。

十、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自负。

十一、本公告发布网址:

衢州市财政地税网(www.qzft.gov.cn);

衢州学院招标采购网(www.qzc.edu.cn/sbc/zbcg);

衢州学院信息公开网(http://www.qzc.edu.cn/xxgk/)。

十二、本招标文件由衢州学院采购工作办公室、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九华北大道78号;邮政编码:324000

    招标文件发放和质疑接收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570-8015042

    项目技术答疑联系人:范老师,电话:15306706277

                 衢州学院采购工作办公室

                                                                         20161114

附件:/sbc/zbcg/upload/file/20161116/20161116085931_403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