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6-2017年度市级单位办公用纸定点供应商名单的通知

浏览:1568次 发布日期:2016年01月04日
衢州市财政局文件
 
衢财采监〔2015〕2号
 
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6-2017年度市级
单位办公用纸定点供应商名单的通知
                                              
市级各单位、各定点供应商:
经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2016-2017年度市级单位办公用纸定点供应商已经确定,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定点采购办公用纸的范围及有效期
根据市级单位办公的需要,确定复印纸为市级单位办公用纸定点供应纸张,服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二、定点供应商及入围纸张品牌
经公开招标,衢州市殷兴实业物资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被确定为2016-2017年度衢州市市级单位办公用纸定点供应商(企业名单及入围纸张品牌见附件)。
三、定点采购办公用纸的价格及换算
1.本次入围纸张品牌已由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并经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确认。“浙江政府采购网”协议定点采购大厅上公布的协议价为最高限价,优惠率为最低优惠率。各单位实际采购时,可在此基础上采用询价或谈判等方式以取得更优惠的采购价格。
2.复印纸以500张/包为单位,统一规格为A4-70g,其他规格的复印纸按A4协议价为基价进行换算:A3=2A4,8K=1.69A4,16K=0.845A4,B4=1.6A4,B5=0.76A4。
四、监督与管理
1.各单位应严格按入围纸张品牌向定点供应商采购办公用纸,不得擅自从非定点供应商采购复印纸或从定点供应商采购非入围品牌的复印纸。市财政局、市采购中心将加强对办公用纸定点采购的履约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衢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纸定点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采购办公用纸,凭加盖“2016-2017年度衢州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纸张定点供应”专用章的发票到财务部门结算费用,否则,财务部门不予受理。
3.各定点供应商应做到诚实信用,严格按采购合同履约。不得擅自改变入围纸张品牌,如因省政府采购中心重新招标变更品牌或因故确需变更纸张品牌的,应经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并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变更入围纸张品牌。服务期内,各定点供应商若发现采购单位或个人有不良行为的,可向市财政局或市纪检监察等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附件:2016-2017年度衢州市市级单位办公用纸定点供应商名单
 

2016-2017年办公用纸供应商名单(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