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2016年水电能耗监测平台(续水)项目交易公告(第二次)
我单位衢州学院定于2016年7月22日在衢州学院(衢州市九华北大道78号)行政楼121室以公开的方式确定衢州学院2016年水电能耗监测平台(续水)项目施工的承包商。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衢州学院内,招标范围为衢州学院水电能耗监测、电磁水表DN150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工程预算价为 439201 元(含暂列金2万元 ),最高限价 405842元(含暂列金2万元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发包人予以拒绝)。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质量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交易资格要求
2.1本次交易要求承包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以外企业还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衢州市(含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浙江省内企业须持有《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备案诚信手册》。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2.2本次交易不接受在衢州学院基建工程项目招标及施工过程中有不良记录的单位和个人。
2.3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3、交易保证金
3.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5000元整,以现金方式交纳(用信封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并写上“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及“金额”字样)未中标单位当场退回,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和风险控制金(如有),签订合同后到衢州港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处退还(不计利息)。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3.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3.3.1成交承包商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
3.3.2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
3.3.3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确定的条款的;
3.3.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
4、 报价文件的递交
4.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于2016年7月22日14:00- 14:30将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交至工作人员。
4.2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 年7月22日14:30时,衢州学院(衢州市九华北大道78号)开标室(行政楼121室),资料费200元/份。报价文件(一正三副)装订成册,密封在同一个包装袋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承包商单位章。未按规定密封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4.3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文件封面;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时提供)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无需密封,开标现场交予工作人员);
(3)资格审查表及附件;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衢州市区(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企业须持有《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4)报价函;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未提供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4.4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法报价,承包商统一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依据,并按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结合项目具体条件和企业自身实力考虑部分风险自主报价。除合同规定的可调内容外,承包商在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和风险费等费用。
市政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费率(上限 13.08%,下限 10.68%)(注: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工程定位复测费(上限0.05%,下限0.03%)(注: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规费1按 7.3 %计取(注: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
安装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费率( 18.45%,下限 15.1%)(注: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工程定位复测费(上限0.05%,下限0.03%)(注: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规费1按 11.96 %计取(注: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
税金按11.07 %计取(以“直接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其他项目费”为计费基数),农民工工伤保险按0.15%计取(以“直接费+综合费用”为计费基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按0.25%计取(以“直接费+综合费用”为计费基数)。
暂列金额为 2 万元,除税金外不计取其他费用;承包商不得擅自变动暂列金额,否则发包人予以拒绝;该项费用由业主掌握。
4.5本项目预算已经按“营改增”考虑,承包商报价时充分考虑,自主报价,风险自负。
4.6承包商要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图纸设计、工期进度要求、质量和安全要求、现场及施工环境情况、资金支付情况、材料采购及质量档次要求、配合协作等所有情况,以自身公司实力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或不平衡报价,如发现将严肃处理。
特别声明:▲1.水表井改(扩)造费用含在总价中。
▲2.水表数据接入衢州学院节能监管系统平台,要求数据采集器能与原有平台无缝对接,总价中需包含水表数据在原软件平台上组态费用。
▲3. 因水能监管系统一期项目于2015年建设完成,由浙江中易和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易和)中标,本次所招项目为二期项目,针对与一期项目对接事宜,补充如下:(1)、本次二期项目要求数据上传至一期项目的软件平台,承包人自行与中易和协商对接方案,对接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若承包人无法与一期平台进行对接或无法接受对接费用,承包人可自建功能不低于一期平台的平台,把一期项目和本次招标的二期项目的数据都传输到自建平台上,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费用中,发包人不再另外增补费用。
▲4.管线材料按项计,如出现变化发包人不予调整价格,请承包人自行考虑。
4.7承包商递交的资料需包含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5.承包商的确定
(1)承包商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2)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3)报价在最高限价以下的且工期和质量目标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工期或质量目标未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的承包商,发包人予以拒绝。
(4)本工程设风险控制价【(最高限价-暂列金*1.1107)*85%+暂列金*1.1107】,承包价如低于本工程风险控制价的,应提交低价风险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额度为承包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5)第一候选承包商在公示结束7日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承包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如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发包人将没收交易保证金,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并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6)签订合同之日即作为开工之日,发包人将以此时间点作为考核承包人工期履约的起始点,发包人将拒绝承包人提出的延误工期的理由。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7)发包人将对承包商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查,如发现恶意报价或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将取消其承包人资格,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
(8)承包人开始施工后如出现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将终止合同,有权在原承包商中按序选择承包人。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6、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在附件中下载
附:(1)工程量清单(在附件中下载)
(2)报价文件格式(在附件中下载)
(3)合同主要条款(在附件中下载)
发包人:衢州学院
招标代理人:衢州港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戴宏旭 电话: 13157007899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