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就衢州学院家政服务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招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家政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衢院招2016-60
三、项目内容: 确定家政服务定点采购供应商2家,为衢州学院校内家具、设备等物资搬运,教学、办公场所保洁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为自合同订立生效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合同期内总费用预计9万元。
四、供应商资质和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衢州市区范围内(不包括江山、常山、开化、龙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具有提供搬运、保洁等家政劳务服务经营范围的企业或公司。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报名时间
有意参与招标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9日上班时间前往衢州学院采购工作办公室(行政楼219室)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月19日14: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递交投标文件及招标会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衢州学院行政楼开标室(121室)。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
2. 投标人必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衢州学院账户。
3.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汇票/电汇/银行转账;开户单位:衢州学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衢州西区支行;账号:394858341596。
九、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衢州学院纪检监察室(0570-8015030)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衢州学院纪检监察室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衢州学院纪检监察室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衢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投诉(联系人:严先生;电话:0570-8757615)。
十、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自负。
十一、本公告发布网址
衢州市财政地税网(www.qzft.gov.cn);
衢州学院招标采购网(www.qzc.edu.cn/sbc/zbcg);
衢州学院信息公开网(http://www.qzc.edu.cn/xxgk/)。
十二、本招标文件由衢州学院采购工作办公室、后勤处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九华北大道78号;邮政编码:324000。
招标文件发放和质疑接收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570-8015042。
项目技术答疑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570-8026661 13819004807。
衢州学院采购工作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衢州学院家政服务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sbc/zbcg/upload/file/20161230/20161230140311_452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