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行政各部门(单位):
现将《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全省网上服务市场电信服务(限于电信线路租用)机构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衢州学院计划财务处
2021年5月12日
附件0.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全省网上服务市场电信服务(限于电信线路租用)机构的通知.doc
附件1.供应商联系方式.docx
附件2.供应商承诺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标准.docx
附件3.2021-2022年度浙江省网上服务市场增值电信服务(限于电信线路租用)项目框架协议(范本).doc